内蒙古青山区大学生村官实行"绩效工资制"

发布时间:2017-04-29 编辑:1025

  为切实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进一步调动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积极性,青山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大学生村官工资发放办法》,实现了大学生村官工资动态管理,从而打破“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大学生村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础工资为市财政承担的工资部分,绩效工资为区财政承担的工资部分。

  其中,基础工资部分由区委组织部根据日常考勤情况发放;绩效工资中的本职工作、日常考勤部分按照每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请销假情况由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发放;年度考核部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评定等次,由区委组织部于每年12月下旬发放。截止目前,我区已对20名村官进行了年度综合考核,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业绩测评,评选出了 4名优秀村官并给予表彰,同时为近两年工作表现优秀的3名村官办理了享受区属事业单位待遇手续,另外,还有5名村官在日常考勤情况中被扣除了共计44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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