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神河镇:落实“十严禁”选出好村官

发布时间:2017-09-24 编辑:莹莹

  古语云:“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为加强对村干部和村级组织的管理,神河镇认真落实“十严禁”行为规范,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全镇的村级班子及干部开展综合研判和满意度评价工作,进一步增强全镇村级组织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选出群众满意的好“村官”。以下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村(社区)三委班子和干部满意度评价是镇党委把边学边改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的重要举措,该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综合评定等环节,由考核组进行评定并撰写综合研判报告,汇报综合研判情况,并将研判结果在“亮晒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评出工作的优势和不足,针对问题改,解决问题做,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精心准备,民主测评。

  “十严禁”从组织纪律、行为规范、工作作风、个人操守等方面对村干部的言行举止进行规范,划出是非善恶的底线,厘清行为举止的边界,该镇加强对“十严禁”行为规范的监督实施,将对村干部工作评价的话语权交给群众,让群众面对面听取村干部述职并打分,强化村干部履职考核。

  注重公正,客观评价。

  考核工作实行联村领导负责制,考核组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考核标准,做到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对干部评价“基本称职”“不称职”得票率达到30%以上的,由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施加压力,化为动力。同时将综合评价与执纪问责相结合,全面消除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这样的机制下打破了原先“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工作格局,有利于激发村干部队伍的竞争意识和进取意识,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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