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选聘管理和激励机制促进大学生村官成长

发布时间:2017-06-19 编辑:1025

  大学生村官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是党政干部培养年轻干部的后备力量,也是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源头活水,因此,必须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如何加强培养使用,促其成长,需不断完善“三大机制”:

  完善大学生村官选拔聘用机制。一、完善体系、全面考核。省市县乡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大学生村官考核制度,实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量化积分考核办法。并成立专门的工作考核组,对大学生村官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集中考核。二、逐项考核、深入了解。考核组深入考核对象任职镇区和县级部门,组织召开考核评议会,听取他们的工作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与考核对象本人及其领导、同事进行个别谈话,查阅他们的工作资料,查看他们的工作实绩。三、综合评比、确定人选。考核组结合考核对象述职情况、民主测评情况、考核了解到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考核对象的工作考核成绩及排名,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完善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机制。一、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聘用合同书的基础上,完善岗位培训、目标考核、定期汇报等制度,使村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二、建立“三帮一扶”制度。明确镇党委书记“帮教”大学生村官的第一责任人,使他们尽快吃透镇情、村情,进入角色;同时采取大学生村官联组、联农户的办法,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在具体工作中增长才干。三、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做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参与,此外要建立由组织、宣传、共青团、劳动保障、农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对大学生村官的重要政策、重要事项、重要活动、集体研究、统一组织,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避免政出多门。

  完善大学生村官激励保障机制。一、提供良好的环境。保证大学生村官的基本生活条件和人身安全。二、落实保障待遇。对中央、省市下拨的各项补贴,理顺补贴发放渠道,同时县、镇、村根据实际,适当给予补贴,保证待遇落实。三、疏通村官的出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鼓励他们通过法定途经担任村干部,在村任职期间,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推荐他们通过招考进入县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对不愿留在农村的,积极引导他们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四、扶持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实际,利用“扬帆计划、青年创业计划”和省级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等平台实现自主创业,组织各类专家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信息,协调职能部门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小额创业贷款,使他们在创业的道路上实现自身的价值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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