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洛市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六十九名

发布时间:2017-06-06 编辑:莹莹

  今年,我市计划选聘69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任职,其中商州区15人、洛南县8人、丹凤县10人、商南县8人、山阳县13人、柞水县8人、镇安县7人。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或陕西党建网进行报名。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间为6月13日8时至6月17日18时,6月13日8时至6月19日18时为资格初审时间,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网上缴费截至时间为6月20日18时,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通过网上银行支付50元考务费。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在25周岁以下(199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常住户口在陕西省(公告之前已正式落户),或陕西生源,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根据公告,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期3年。工作和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3.3万元、一次性安置费为2000元,其中到艰苦边远县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县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女性生育保险。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报考选调生、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的,随时可以报考,被正式录用后,在村(社区)任职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具备选调生、公务员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务员考试。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统一组织聘期考核,考核合格的转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当年予以解聘。服务期满、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报考研究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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