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村官待遇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11 编辑:1025

  根据《天津市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村期间,第一年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第二年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2年,在村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3、按照聘任期满有关规定,享受留村续聘,考录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报考研究生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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